影片为何叫“白色上帝”,据导演自已的解释,“白色”指代白人,“上帝”意为至高无尚。导演用此片名意在讽刺白人至上的种族歧视,那么影片就应该是一部反对种族歧视为主诣的电影了,但看完影片,又跟种族歧视没多大关系。影片讲述了一条狗被人类遗弃之后在人类丛林中如何进化成一头凶猛的野兽,从而带领狗族报复人类的故事。当然这跟人类的种族歧视无关,影片唯一与种族扯上点关系的情节并没有发生在人身上,而是狗身上。一个警察要求影片中的狗主人为他的狗交税,原因是你这是条杂种狗,所以要交税,如果你养的是条纯种的匈牙利犬就可以免税。不管匈牙利是否真有这条法律,这都是赤裸裸的种族歧视,为狗界所不耻。然而,整部影片仅靠如此微小的细节并不足以诠释片名所包含的题诣。
 
    你也可以说“GOD”是“DOG”的反写,影片中的汪星人意在占领城市统治人类,很有上帝的意味。这种文字游戏让人颇多联想,片名的确意涵丰富,但前面的“WHITE”又如何解释呢?
 
    不管怎么说,看到片名让我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一部1981年的影片《White Dog》,这部名叫《白狗》的影片才是一部反种族歧视的佳作。导演的片名有意与这部影片的名字重合,多少有点致敬的意味。总之影片名字与内容的模糊不清造成整部影片的意涵不明,这也是影片最大的问题所在。
 
    表面上看起来,影片讲述了一只杂种狗被人类遗弃后遭遇了种种磨难,最终带领狗族报复人类的故事。在情节上颇有《猩球崛起》的意味,导演通过此片用一个奇幻的寓言告诫人类,保护动物的重要性。然而整部影片看下来,我感觉到导演是一个偏执的动物保护主义者,他对人类怀有深深的仇恨。
 
    影片拥有一个绝好的开场,一个小女孩骑着自行车行走在空旷无人的城市,画面尤如世界末日般寂静,突然一群恶狗出现追赶着小女孩,眼看女孩就要被群狗追上时影片的序幕就此结束。这个精彩的开场的确足够吸引人,为什么会发生这一幕?观众带着这个问题预一探究竟,于是继续观看这部无聊的影片。一个好的开场支撑起了整部影片。
 
    首先要表明,用一条狗的视角来拍摄影片并无大错,站在狗的立场来审视人类也无大碍,但是导演悍卫狗权的同时践踏人权这就有点过了。影片虽然在后半段群狗复仇的段落颇有点残酷寓言的味道,但前半段为狗的仇恨所作的铺垫还是走的现实主义路线,而仇恨的铺垫在我看来是明显不够的。影片的前半段真实如我们的生活,这只狗的遭遇值得同情,但它所受的罪并不足以支撑它对人类的罚。我虽然也是一个动物保护主义者,反对虐待动物,看了影片的后半段仍然要为人类喊怨。我们来看看这只苦大仇深的杂种狗到底受了什么罪,值得它如此报复人类。首先是女孩的父亲不喜欢这只狗,第一天晚上就让它睡了厕所,还拒绝为它交税,后来女孩带着狗去上音乐课而被老师赶出了教室,父亲一气之下把狗扔在了大马路上。之后这只狗遇到了肉店老板的追杀,还被一个流浪汉卖给了一个狗贩子,又被狗贩子卖给了一个斗狗人,这时它才算是受尽折磨被送上斗狗场跟同类嘶咬,最后被抓进了动物收容所。这只狗是遭了些罪,但它的经历不要说中国,放在动物保护意识强烈的国外,也并不算太出格。我想说的是,就影片的整个观感而言,人类对待这条狗是有不对的地方,我们也在慢慢改进,可罪不至死,导演你让这群狗,把这几个人一个个咬死你至于吗?你跟人类到底什么仇什么怨,我们是要注重狗权,但不代表狗权可以践踏人权。
 
    你也可以说《猩球崛起》里的猩猩们不是也在残杀人类吗?为什么我不反对。好吧,看看我们的电影史,人类遭难受报复的事儿多了去了,但一定要作好铺垫,要让观众感到不管是天上下雹子还是地上跑汽车,恐龙大反攻或是猩猩大暴动。首先你要满足两点,一,就是这个人确实足够可恨,死了并不可惜,二,如果死的路人太多,不能满足第一点的话,要让观众感到这是一部以娱乐为主的类型片。如果这是一部科幻片,灾难片,或纯扯蛋片,死再多人大家也就是看个乐子,但这部《白色上帝》不一样呀,它走的是现实主义路线,是一部动物保护题材的电影,里面一个个人类真实的就如我们的身边人,或是我们自己,这些人就因为不小心惹到了这条狗,就活该被咬死呀。那个动物收容所的工作人员,报警的房东太太,以及肉店的狗贩子虽然惹人讨厌,也是我们常见之人,就这么被咬死让人唏嘘。你也可以说,这些人就该死,谁让他们不喜欢狗来着,那么好吧,这样的读者请绕道,你是一个极端的动物保护主义者,我不跟你争什么,你爱你的狗去,我想吃狗肉了还是得吃,你管不着。
 
    我们再看看影片中的小女孩作为一个爱狗人士又作了些什么呢。带狗进公寓这事儿本身就不妥,你必竟不是独门独户,带的又是只大型犬,领居反对并没有错。在美国对待居民养犬就有“三吠原则”,在居民区中,狗叫头两声是可以忍受的,如果叫过第三声,邻居就有权报警,因为这可视为已超过了你的忍耐值,影响了邻居休息。你养狗就必须有能力对狗进行有效的管理,否则就要接受制裁。国内大多是住楼房的人,想必大家或多或少都被邻居家养的大型犬困扰过。接下来小女孩又带着她的爱狗去乐队排练,结果在乐队的排练中途跑出来一条狗,这不是扰乱公共秩序吗。我经常看到身边的爱狗人士,对他们的宠物溺爱有加,因为他们爱狗便可以带着它们进商场,进餐馆,狗听话倒无所谓,可有的畜牲就是喜欢乱跑乱叫,还随地大小便。你如果上去阻止,就会落下自私没有爱心不爱护小动物的名声。还有的人因为爱狗就反对你吃狗肉,把他所认为的道德强加于你从而侵犯你的权利。
 
    这部影片的导演似乎就是这样一位极端的动物保护主义者,因为自己爱护动物,于是便站上了道德高地,他借影片中狗的视角俯视苍生,凡是不喜欢狗的人都该去死。